期權組合保證金
與期權組合相關的保證金要求如下:
1.若您新持有的期權或正股可與您已有的持倉構成期權組合時,您期權組合中的持倉的保證金要求可能會作一定減免。
2.若您對期權組合中的部分持倉進行平倉,期權組合將失效且無法再享受保證金減免,由此可能會導致您帳戶風控值下降;若帳戶剩餘流動性(EL)小於0,將會引發強平,請您在平倉期權組合的持倉前保證帳戶中有足夠的資金。
若您需要平倉期權組合中的部分持倉,為避免平倉行為引起的保證金新增,建議您先平倉期權組合中的期權持倉;若先平倉期權組合中的正股但僅有部分成交,會使得期權組合失效後您的帳戶中同時存在期權持倉和正股持倉,兩者的保證金之和會高於期權組合的保證金要求,從而使得您帳戶的保證金新增。
請注意,期權組合現時無法適用於部分因拆合等公司行動而導致相關股票代號或合約乘數發生變動的持倉;若期權組合中的持倉發生上述公司行動後,可能會導致期權組合失效從而使得保證金要求提高。若帳戶剩餘流動性(EL)小於0,將會引發強平,請您在平倉期權組合的持倉前保證帳戶中有足夠的資金。